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韓康伯母,隱古幾毀壞,卞鞠見幾惡,欲易之。答曰:“我若不隱此,汝何以得見古物?”
…相关:原来爱他很多年、躺赢的科举人生、夏天,我们的约定、快乐鸭、看未来的我们、他的小前桌、我到底死没死、疯了吧?修仙谈什么恋爱!、没有爱情故事、我真不是为爱勇做亡国公主
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天子之田方千里,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不能五十里者,不合于天子,附于诸侯曰附庸。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,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