郝隆為桓公南蠻參軍,三月三日會,作詩。不能者,罰酒三升。隆初以不能受罰,既飲,攬筆便作壹句雲:“娵隅躍清池。”桓問:“娵隅是何物?”答曰:“蠻名魚為娵隅。”桓公曰:“作詩何以作蠻語?”隆曰:“千裏投公,始得蠻府參軍,那得不作蠻語也?”
斩衰三升,齐衰四升、五升、六升,大功七升、八升、九升,小功十升、十一升、十二升,缌麻十五升去其半,有事其缕、无事其布曰缌。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。
知悼子卒,未葬;平公饮酒,师旷、李调侍,鼓钟。杜蒉自外来,闻钟声,曰:“安在?”曰:“在寝。”杜蒉入寝,历阶而升,酌,曰:“旷饮斯。”又酌,曰:“调饮斯。”又酌,堂上北面坐饮之。降,趋而出。平公呼而进之曰:“蒉,曩者尔心或开予,是以不与尔言;尔饮旷何也?”曰:“子卯不乐;知悼子在堂,斯其为子卯也大矣。旷也大师也,不以诏,是以饮之也。”“尔饮调何也?”曰:“调也君之亵臣也,为一饮一食,忘君之疾,是以饮之也。”“尔饮何也?”曰:“蒉也宰夫也,非刀匕是共,又敢与知防,是以饮之也。”平公曰:“寡人亦有过焉,酌而饮寡人。”杜蒉洗而扬觯。公谓侍者曰:“如我死,则必无废斯爵也。”至于今,既毕献,斯扬觯,谓之杜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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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王右軍目陳玄伯:“壘塊有正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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