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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速之客

不速之客

作者:藏懿良

类别:其他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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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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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庾公為護軍,屬桓廷尉覓壹佳吏,乃經年。桓後遇見徐寧而知之,遂致於庾公曰:“人所應有,其不必有;人所應無,己不必無。真海岱清士。”

  郗公大聚歛,有錢數千萬。嘉賓意甚不同,常朝旦問訊。郗家法:子弟不坐。因倚語移時,遂及財貨事。郗公曰:“汝正當欲得吾錢耳!”迺開庫壹日,令任意用。郗公始正謂損數百萬許。嘉賓遂壹日乞與親友,周旋略盡。郗公聞之,驚怪不能已已。

  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


简介:

  儒有合志同方,营道同术;并立则乐,相下不厌;久不相见,闻流言不信;其行本方立义,同而进,不同而退。其交友有如此者。

  管人汲,不说繘、屈之,尽阶不升堂,授御者;御者入浴:小臣四人抗衾,御者二人浴,浴水用盆,沃水用枓,浴用絺巾,挋用浴衣,如它日;小臣爪足,浴余水弃于坎。其母之丧,则内御者抗衾而浴。管人汲,授御者,御者差沐于堂上-─君沐粱,大夫沐稷,士沐粱。甸人为垼于西墙下,陶人出重鬲,管人受沐,乃煮之,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,用爨之。管人授御者沐,乃沐;沐用瓦盘,挋用巾,如它日,小臣爪手翦须,濡濯弃于坎。君设大盘造冰焉,大夫设夷盘造冰焉,士并瓦盘无冰,设床襢笫,有枕。含一床,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,皆有枕席-─君大夫士一也。

  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